物理治療師執業執照6年更新:繼續教育120點規定與積分查詢系統說明

資料查核日:

物理治療師每六年需完成繼續教育積分120點(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3條),才能辦理執業執照更新。個人積分紀錄可登入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(cec.mohw.gov.tw)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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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治療師執業執照每六年需要更新一次。依物理治療師法第7條第2項,更新前須完成一定時數的繼續教育。依現行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3條,物理治療師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積分達120點,才符合換照資格。

個人的繼續教育積分紀錄,可登入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(https://cec.mohw.gov.tw/EduLogin.aspx)查詢。

法律依據:物理治療師法第7條第2項

物理治療師法第7條第2項明定:

物理治療師執業,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繼續教育,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。

「一定時數」的具體積分數字,依第7條第3項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。現行規定見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(民國111年8月26日修正,pcode L0020181)第13條,適用範圍涵蓋物理治療師在內的所有醫事人員。

過去另有物理治療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(pcode L0020132)。全國法規資料庫載明該辦法廢止日期為民國102年7月1日。現行積分一律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3條,不以已廢止專法為準。

每六年須完成的積分數(依現行辦法第13條)

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3條第2項第2款,物理治療師(屬「前款以外之醫事人員」,即非物理治療生)每六年須完成:

一、總積分:達120點

二、四類課程中,品質+倫理+法規的合計積分:至少12點

詳細來說,這四類課程是:

  • 第一類:專業課程
  • 第二類:專業品質
  • 第三類:專業倫理
  • 第四類:專業相關法規

其中第二、三、四類(品質、倫理、法規)的積分合計,至少要達到12點,且必須包含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的課程。若第二至第四類積分合計超過24點,以24點計(不能超抵)。

積分的實施方式

繼續教育積分的具體實施方式(例如:參加研討會每小時幾點、發表論文幾點、網路課程上限等),依辦法第14條,見「附表:醫事人員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及積分表」(附件PDF,發布於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L0020181)。

積分課程的採認,依辦法第14條第2項,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醫事人員團體辦理審查認定及採認。實際認可名單以衛生福利部核定為準,本文不寫死特定學會名稱。

如何查詢個人積分紀錄

個人的繼續教育積分,記錄在衛生福利部建置的線上系統中:

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網址:https://cec.mohw.gov.tw/ 登入頁:https://cec.mohw.gov.tw/EduLogin.aspx

首次使用需先依該站說明開通帳號。登入後的選單名稱可能改版,請以頁面實際標示查詢個人積分;若無法登入,依該站說明處理或洽系統客服。

此系統也供採認機構辦理積分審查,以及個人申請特定案件(如非系統自動登錄的活動積分)時使用。

辦理執業執照更新:時間與所需文件

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,辦理換照應於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,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(即原辦理執業登記的直轄市、縣市衛生局)申請,並檢附:

  • 原領執業執照
  • 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
  • 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
  • 完成第13條第2項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(物理治療師為120點)

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不是一律「證書發證屆滿第六年之翌日」。辦法第8條第一項僅適用於領得證書未逾五年而申請執業登記者;辦理更新時,新發執照應更新日期為自原發執業執照屆滿第六年之翌日。請以執照記載或原發照衛生局為準。

物理治療生的積分要求是否不同?

是的。依同辦法第13條第2項第1款,物理治療生每六年需達72點;第二至第四類合計至少7點,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;超過14點者以14點計。這與物理治療師的120點規定不同。更多業務範圍差異,可參考:物理治療師和物理治療生有什麼不同。

開設物理治療所的負責物理治療師,繼續教育要求有不同嗎?

繼續教育積分規定是針對個人執照更新,物理治療所的負責人與一般執業物理治療師適用相同的120點要求。至於物理治療所開業執照的申請資格與設置標準,是另一套規定,詳見:物理治療所設立申請說明。

常見問題

Q:舊專法廢止後,積分以哪一套為準? 現行適用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(L0020181)第13條的120點。原先的物理治療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(L0020132)已於民國102年7月1日廢止。本文未在廢止辦法全文核到可對外寫死的舊積分數字,請勿再依已廢止專法計算。

Q:超過120點的積分能帶到下一期嗎? 依現行辦法文字,不另規定超點得結轉;每個六年期重新計算。實際操作細節建議洽詢採認機構或所在地衛生局確認。

Q:繼續教育課程在哪裡上?怎麼知道哪些課程有被認可? 採認的課程由經認可的醫事人員團體辦理;課程資訊通常發布在各採認機構的官網,以及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中。建議至 https://cec.mohw.gov.tw/ 系統查詢可採認課程,或洽詢所在地物理治療師公會。

Q:積分不足,來不及在換照前補齊怎麼辦? 辦法中並未明定積分不足的補救程序,逾期未更新執業執照者,依物理治療師法第36條屬違反第7條第2項,可能面臨罰鍰及限期改善處分。建議確實掌握換照期限,提早查詢系統確認積分狀況。

Q:執業中途停業,停業期間的積分時間如何計算? 停業期間、復業後的積分與換照日期計算,涉及辦法第8條的更新日期規定,建議直接洽詢原發照衛生局確認個人具體情形。本站不代為認定個案是否符合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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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需了解物理治療師就診時是否需要醫師轉介,相關規定請參考:看物理治療需要醫師轉介嗎?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說明。

本文由「喵宇宙 Meow Universe」製作,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,發布前經 AI 覆核,未經逐篇人工覆核。內容僅供參考,實際規定、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