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理治療師考試及格後,怎麼辦理執業登記?物理治療師法第7條申請流程與所需文件說明

資料查核日:

取得物理治療師證書後,須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衛生局申請執業登記,領有執業執照方得執業。未辦理而執業者依法可處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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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治療師經考試及格後,須依物理治療師法第4條向中央主管機關(衛生福利部)請領物理治療師證書;之後還要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(實務上多為衛生局)申請執業登記,領有執業執照,才能執業。證書與執業執照是兩道程序,證書不是考試院核發。

依物理治療師法第36條,違反第7條第1項(未辦理執業登記即執業)或第2項(未依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即更新)等情形,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;違反第7條第1項、第2項等並應限期改善。

法律依據:物理治療師法第7條

物理治療師法第7條第1項明定:

物理治療師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,領有執業執照,始得執業。

同條第2項另規定,物理治療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繼續教育,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(繼續教育積分相關規定,本文另節說明)。

同條第三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辦法。現行規定為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(民國111年8月26日修正,pcode L0020181),適用包含物理治療師在內的醫事人員。

誰來發給執業執照?向哪裡申請?

申請執業登記的機關是執業所在地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主管機關,實務上通常為各地衛生局(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、新北市政府衛生局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等)。若執業地點在台南市,就向台南市政府衛生局申請;若在花蓮縣,就向花蓮縣政府衛生局申請。

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,並備妥以下文件,繳納執業執照費後提出申請。

首次申請執業登記:所需文件清單

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4條,應填具申請書、繳納執業執照費,並檢附下列各款文件:

第一款: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影本一份(正本驗畢後發還)

第二款: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份

第三款:最近三個月內之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二張

第四款:擬執業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 若有意自行開設物理治療所,另依物理治療師法第19條申請開業執照,程序不同(詳見:物理治療所設立申請說明)。

第五款:執業所在地醫事人員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物理治療師法第11條:執業應加入所在地物理治療師公會,公會不得拒絕具會員資格者入會。申請時通常需已取得會員證明。

第六款:完成辦法第13條第1項各款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(有豁免,見下節)

第七款: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且仍在有效期間內之專科醫事人員證書(無專科制度者得免附;物理治療師目前無此專科證書制度)

重要豁免:領有證書五年內可免附繼續教育證明

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5條第1款:

領得醫事人員證書五年內申請執業登記者,得免檢具前條第六款規定之文件(即繼續教育證明)。

換言之,剛考取物理治療師證書、準備首次辦理執業登記的人,只要在取得證書後5年內申請,可以不附繼續教育積分證明,直接辦理。

若領得證書已逾五年才首次申請執業登記,依辦法第6條第1款,得以申請登記前一年內接受第13條第1項各款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達六分之一以上的證明文件代替第4條第6款文件。以第13條第2項第2款所定120點計算,即至少20點;實際認定以主管機關為準。

執業執照有效期限與更新

辦法第8條並不是一律「證書發證屆滿第六年之翌日」。該條第一項僅規定:領得醫事人員證書未逾五年而申請執業登記者,執業執照更新日期為自該證書發證屆滿第六年之翌日。辦理更新時,新發執照的應更新日期為自原發執業執照屆滿第六年之翌日。歇業後再登記另有計算方式。請以執照上記載日期或原發照衛生局為準。

辦理更新應於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,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,並依辦法第7條檢附原執照、照片、公會會員證明及完成第13條第2項所定繼續教育之證明。

換了工作地點,需要重新辦理什麼?

依物理治療師法第10條第3項,變更執業處所或復業,準用關於執業之規定(不是條文寫死「同一縣市只要辦變更」)。停業或歇業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,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;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,逾一年應辦理歇業。

跨縣市或換機構時,請直接洽詢新執業所在地衛生局確認應辦項目,本文不代為認定個案。

物理治療師證書與執業執照的差別

這兩種文件的核發機關、用途不同:

物理治療師證書:依第1條須經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證書;請領時依第4條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,送請中央主管機關(衛生福利部)核發。持有證書本身不等於可以執業。

物理治療師執業執照:由執業所在地的直轄市、縣(市)衛生局核發。代表已完成執業登記,可在登記的機構執業。每六年需更新。

常見問題

Q:在醫院或診所任職的物理治療師,也需要自己辦理執業登記嗎? 是的。不論在醫療機構(包括醫院、診所、復健科等)受聘執業,或在物理治療所執業,都必須由本人向所在地衛生局辦理執業登記。雇主機構無法代替個人辦理。

Q:辦理執業登記一定要先入公會嗎? 依法執業需加入公會(第11條),且申請執業登記時需附公會會員證明(辦法第4條第5款),因此實務上通常需先入會再申請。建議直接洽詢所在地縣市物理治療師公會詢問入會流程與所需文件。

Q:物理治療師和物理治療生的執業登記流程一樣嗎? 大致相同,都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辦理,但每六年所需的繼續教育積分不同(物理治療師120點、物理治療生72點)。更多兩者業務範圍的差異,可參考:物理治療師和物理治療生有什麼不同。

Q:申請執業登記後,可以到不同機構兼差嗎? 依物理治療師法第9條,物理治療師執業以一處為限,應在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機構執行。但機構間的支援或事先報准者,依法不在此限。如需支援或兼職,請事先確認是否符合「事先報准」的要件。關於執業地點限制的詳細規定,該條文已屬本站現有文章涵蓋,可洽詢所在地衛生局確認現行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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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意查詢特定物理治療所是否合法登記,可使用衛生福利部醫事機構查詢功能,說明請參考:怎麼用衛福部查物理治療所。

若需了解健保和自費物理治療的給付差異,請參考:健保約診和自費物理治療有什麼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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